农村建房子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在农村建房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房屋确权需具备什么条件进行确权的房屋需具备的条件如下:1、申请房屋确权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2、申请房屋确权人有正规合法的身份证、户口本等,黑户不行;3、房屋有用地有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4、经过公告,没有人有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村建房子要办什么手续
农村建房子要办理的手续如下:1、办理相关条件的证明,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是本乡居民,而且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地是当地;2、在办理农村自建房房产证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户口以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在农村自建房屋条件是什么在农村自建房屋条件如下:1. 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2. 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3. 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4. 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5. 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6. 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安徽省农村自建房面积规定
一、凡农村自建房,实际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地上建筑总建筑面积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实际建成的单层建筑最大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实际建成的多层住宅每层最大立面面积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实际建成的多层住宅每座最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二、农村宅基地分割属地新建住宅,按面积和间距补偿建筑面积计算,合理利用空间,符合山水林田和建筑形式,可依据实际情况放宽规定面积的限制,做到宜居宜业宜游。三、山区特殊地形条件下新建住宅,若根据当地地形,利用空间和美学构思,确认允许放宽面积的限制,应依照有关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摘要】
安徽省农村自建房面积规定【提问】
好的【提问】
一、凡农村自建房,实际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地上建筑总建筑面积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实际建成的单层建筑最大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实际建成的多层住宅每层最大立面面积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实际建成的多层住宅每座最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二、农村宅基地分割属地新建住宅,按面积和间距补偿建筑面积计算,合理利用空间,符合山水林田和建筑形式,可依据实际情况放宽规定面积的限制,做到宜居宜业宜游。三、山区特殊地形条件下新建住宅,若根据当地地形,利用空间和美学构思,确认允许放宽面积的限制,应依照有关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回答】
有没有相关规定的文件【提问】
目前全国统一规定,农村自留房面积按照不同家庭结构分为三类,分别为50㎡、60㎡和70㎡,家庭结构包括4-5口、6-7口和8口以上3种类型。同时,安徽省还有一些地方性规定,比如阜阳市规定,农村自留房的建筑面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分为60㎡,70㎡和80㎡3类,具体面积根据实际家庭编制来计算(每成年男性1人小屋面积60㎡;每成年男性2人小屋面积70㎡,每成年男性3人小屋面积80㎡,家庭未成年男性每人扣减小屋1.4㎡)。【回答】
相关的规定去哪查阅【提问】
当地城建可以了解【回答】
安徽省农村建房规定
农村自建房国家规定具体如下:1、需要翻建房屋的,要带上相关的房产资料以及房屋翻建的申请书面文件去到相关部门进行报备;2、需要翻建房屋的,其中相关房产证件缺失的,那么就尽可能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的材资料来证明,一样是需要去相关部门进行报备;3、如果需要翻建房屋但房产相关的资料证明都没有的情况,那么就需要相关部门重新认证,通过后才能进行申报。另外,每个地区的规定可能有些许差别,所以农民朋友在建房的之前最好先去相关负责部门询问清楚要求规定。农村自建房国家规定面积标准,具体如下:1、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到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据村里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2、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3、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是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