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济私的济是什么意思?
假公济私的济是帮助的意思,假公济私意思是指假借公家的名义来谋取私人的利益。 假公济私(拼音:jiǎ gōng jì sī)是一则来源于历史故事的成语,成语有关典故最早出自于东汉·班固《汉书·杜业传》。“假公济私”指假借公家的名义来谋取私人的利益;在句子中可充当谓语、定语、状语;含贬义。 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春,天象有变,火星与心宿相遇。被王莽威逼利诱的翟方进的好友李寻上奏皇上:“臣夜观天象,发现了一个不祥的征兆——荧惑守心。” 在当时科学文化落后的情况下,人们把这种现象理解为天下将出现大的灾难,即朝廷换代。而李寻把导致这种凶兆的出现归罪于丞相的失职,用三寸不烂之舌极尽煽动之能事,让皇帝将翟方进查办。 汉成帝召见翟方进说:“由于你的不尽职,所以出现了荧惑守心的天象,你要担当起责任。”昏庸的汉成帝在没弄清真相的情况下,就把一切责任都推到了丞相翟方进的身上。翟方进迫于无奈,引咎自杀。就这样,大权就落到了王莽的手中,汉成帝此时并不知道他的噩运即将到来。 后来,成帝思前想后,觉得自己太草率了,深知有愧,便下令对翟方进厚加抚恤。但这引起王氏集团成员的不满,杜业上书进谏皇上:“翟方进为官期间,结党营私,作威作福,排挤贤良之人,假借公家的财产满足自己的私欲。这样的人应该严惩,不宜赏赐厚葬。”
假公济私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如果是公务员假公济私的,一般会给予开除处分。严重的,可能会构成贪污贿赂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