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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困人员
什么是特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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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困人员

法律分析:特困人员一般是指指城乡特困人员,这群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而且我国从2021年7月1日起开始,最新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将实施。 法律依据:民政部发布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第四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困人员指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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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指哪些人

特困人员是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人员。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四条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第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六条 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特困供养人员指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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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指哪些人

一、特困供养人员指哪些人1、特困供养人员是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人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十六条本法所称特困人员,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二、就业特困人员认定程序是什么1、符合认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须对其进行职业指导后受理申请,然后由申请人填写《就业特困人员申请表》;2、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应及时对申请人的“特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每季度上报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核准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送的就业特困人员后,于每季度末将《就业特困人员申请表》和《辖区就业特困人员汇总表》一起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4、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市解困和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凡被认定为就业特困人员的,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向其发放由市解困和再就业领导小组核发的《天津市就业特困人员援助卡》。持有《援助卡》的就业特困人员可享受相应的援助服务。

特困供养人员指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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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是指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人员。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3、提供疾病治疗; 4、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申请流程 有需要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居民,在符合申请条件下,需要本人像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材料。申请内容要体现出具体情况,像家里有几口人,生活来源有哪些,是否需要抚养以及被抚养情况,以及生活中其他特别困难的方面。 准备好后,可以委托居民委员会或者代理人进行申请,当辖区内委员会了解完你的实际情况,发现你提交材料均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后,完成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通过后街道委员会要告知当地供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