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建设文章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 文化 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要求。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法治文化建设 文章 ,希望大家喜欢。
法治文化建设文章篇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要求。所谓法治文化,是指一个社会中崇尚法治、服从法治、遵循法治、维护法治的文化状态和精神面貌。所谓法治文化素质,是指一个人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中所具有的法治观念、法治原则、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的精神之舟、沟通之桥、立国之基,人们的法治文化素质决定着一个社会的法治观念能否得到树立、法治原则能否得到遵从、法治精神能否得到弘扬。领导干部作为国家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其法治文化素质直接关系着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我们要看到,经过多年的法治文化建设,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有了明显增强,知法、懂法、守法正逐渐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准则。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不少党政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增强。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要消除认识误区
领导干部认识上的误区是制约其法治文化素质提高的重要原因。虽然大多数领导干部都十分重视 法律知识 的学习和掌握,但是现实当中仍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对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文化素质缺乏应有的重视,认为法律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这种思想认识上的误区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认为懂业务是硬条件,学法律是软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只重视经济工作,看重业务工作,认为在业务上要多下些工夫,学通弄懂,这样有利于出成绩、出政绩,对职业发展有利。法律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平时用不上,不学法、不懂法照样可以把工作做好,需要法律时再学也来得及,不行可以请律师及懂法律的人来帮忙。二是认为学法、懂法是法律部门领导干部的大事,是其他部门领导干部的额外负担。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认为法律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知识,学法、懂法是法律部门干部的工作需要,对他们来说,学法、懂法、用法是一项很关键、很重要的事情,而其他部门的干部职工有自己的专业及本职工作,不从事实际的法律工作,学不学法,懂不懂法不是什么紧要的事情。三是认为领导干部从事的是日常的管理工作,学法、守法是群众的事。不少领导干部认为,党政部门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党政部门的工作是日常的工作,不必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有的领导干部将法治视为管理者的特权,仅仅当作治理老百姓的工具,对自己有利时就搬出来用一用,对自己不利时就搁在一边。一些领导干部对群众缺乏信任,认为老百姓常常为了自己的利益破坏秩序,滥用法律条例,与政府“作对”,与官员“捣乱”,应该多学法,自觉守法,把普法工作看作是对老百姓的单向的法制 教育 。四是没有从正面认识和理解法律普及工作的重要意义,反而认为通过多年的普法,使得老百姓动辄上法院去告政府或官员,“不那么好管了”。这些认识误区如果不及时消除,不仅影响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提高,还会影响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进程,也损害了领导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要把握三大要素
在法治文化素质中,有三个要素尤为重要——法律信仰、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三者相互衔接、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法治文化素质的核心内容,从根本上决定着一个人法治文化素质的高低。因此,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必须把法律信仰、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作为重中之重。
培育领导干部的法律信仰。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的一种尊重、信赖和认同感。正如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所说:“法若不信仰,则形同虚设。”法律信仰是法治建设的灵魂。一个国家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足够的社会公众尊重、认可和接受法律。否则,法律就会没有权威,犹如一纸空文。对领导干部而言,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不仅需要知识、观念,更需要信仰。信仰是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根本。领导干部如果缺乏坚定的法律信仰,势必会因为各种原因放弃法治原则,最终使党、国家、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
树立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法治观念是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基本认识和看法,是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核心。当前,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法治观念还相对淡薄,仍然习惯于传统的“人治” 思维方式 。比如,有的地方政府在决策时没有切实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没有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凭主观意志以权代法、以权决策,造成了大量原本可以避免的损失;再比如,有的领导干部遇到本该由法律调整和解决的问题,却不愿用甚至反对用法律手段,习惯于用个人职权和关系“打招呼”、“写条子”、“走路子”,甚至认为用“权”解决不了的问题“法”更解决不了,等等。这表明,一些领导干部还在以“依法治人”代替“依法治国”,还在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这显然不符合法治社会的要求。作为新时期肩负使命、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法治观念,包括宪法和法律有极大权威的观念、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法大于权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权力必须受到制约的观念等。这些观念是促成现代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
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依法治国要求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制化轨道,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善于掌握和应用法律手段来做好工作。领导干部这种通过法律的形式和途径达到预期目标的本领就是法治能力,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能力。工作当中,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能够准确把握事物的法律意义,并及时做出正确的法律判断和评价;二是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遵循法律程序顺利实现工作目标;三是能够在遵守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创造性地运用法律解决复杂问题。法治能力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评价干部法制文化素质高低的重要指标,也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制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要构建保障机制
领导干部法制文化素质的提高,除了教育和培养外,还有赖于良好的保障机制。一是要完善权力制衡机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 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这一观点告诉我们,不受制约、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导致法治的缺失。因此,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必须加强对其手中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测评等各种制度,通过健全的制度监督保障领导干部做到依法执政、公正执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将法制文化素质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在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今天,法律规范越来越多地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逐渐成为社会关系的主要调节器。不懂法的人难以适应社会的生活,更难以胜任党政机关的领导工作。因此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除了考察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外,也应考察其法制文化素质,通过这一要求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提高法治文化素质,切实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要拓展领导干部参与法治实践的平台。参与法治实践,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领导干部不可能都是法律科班出身,也不可能都在法律部门工作,这就需要各级组织为领导干部参与法治实践创造条件。如组织参与人大立法工作及法律监督实施工作,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等有效途径,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实践锻炼。在此基础上,还可进一步拓宽思路、大胆创新,参照公务员轮岗制度的要求,结合干部日常调配和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政法机关之间搞好领导干部的横向交流,使领导干部在工作实践中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不断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的法治文化素质。
法治文化建设文章篇二: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是实现人的现代化
5月16日人民网理论频道转载了《吉林日报》发表的《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文章:只有在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培育出当代中国的法治文化,为真正实现法治社会创造条件。
法治是一个社会综合运行的系统工程,它要求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运转都必须以法律为标准,但规则本身并不能告诉我们法律如何运行,不能告诉我们法律规则是如何制定,为什么这样制定,以及对人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而法律文化则贯穿法治过程的始终。无论是法治文化赖以生存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基础,还是法律运行的立法、执法和守法诸环节,都离不开人。人的发展是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方面事业发展的中心,离开了人的发展,法治事业就失去了起始源泉、根本动力、正确目标和检验标准。人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实现了人的现代化,才能真正完成和完善现代化的制度和经济。要实现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的现代化,培育法治文化,就必须实现人的现代化。因为实现法律调整的主体是人,所以,只有具有较高法律意识水平的广泛的人民群体,才能实现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从我国法治社会发展的进程来看,当务之急是促使法治文化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协调发展。作为现代化的主体,人既是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力,又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承担者,更是所有上层建筑的体现者。因此,只有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是培育法治文化的出发点和真正动力。何谓人的现代化?一般的观点是,人的现代化关键是赋予内心世界的能动性,现代化的人必须头脑开放而富有弹性,办事注重实效,敢于冒险,具有开拓的气质。人的现代化的根本,就在于提高人的素质并逐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总之,当代中国法治文化的建设路径应该是:在不断推进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以及社会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法治本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实现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换,加强公民的法律文化心理和法律价值观的培养和教育,使其由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转变,使观念性法律文化与制度性法律文化相协调,全面实现人的现代化。
法治文化建设文章篇三: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是树立法律的权威的源泉。而法治文化的作用之一就是要奠定尊崇法治的社会文化基础,让全体社会成员对已有法律规范体系中所蕴含和追求的价值理念产生认同和坚守。所以,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我国公民的法治行为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普及的现状
(一)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博弈现代法治理念
中国传统社会法治文化薄弱,人治文化根深蒂固。特别是我国古代的法制体系属于德主刑辅的伦理法,法的执行过程中掺杂了许多情的成分。传统观念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就是情与法的冲突——民众现代法治观念淡泊,情与法界限模糊,取舍不清,常常以情理推法理,导致对司法期望值下降。
(二)公民法治意识淡薄,有些存在侥幸心理
传统文化 的影响及公民现代法治教育的滞后造成公民法治意识淡薄,加之执法不严或者法律漏洞等问题,造成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惩罚,一些公民面对法律的时候存在侥幸心理。
(三)法律权威大打折扣,法治信仰难以建立
实践中,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甚至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损害群众利益;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公正,或是束手无策,或是定性不准、处罚失当;法制漏洞存在,导致一些轰动性的冤假错案出现,造成司法的公信力下降,法律的权威大打折扣,公民法治信仰难以形成。
(四)依法维权成本过高,有法不依现象存在
法律诉讼过程烦琐复杂,时间长,费用高昂,令群众望而却步;司法腐败,权力干扰,以及某些执法机构工作效率低下和办事不公,导致法治信用丧失。公民高成本的依法维权不能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就会放弃法律途径,转而寻求“人治”方式,如信访,出现大量有法不依现象。
(五)法治舆论环境不佳,公民易受误导
首先,媒体日益市场化,有偿新闻的出现更让一些媒体人“节操失守”,造成一些法制事件报道失实,影响了大众的感情走向、 理性思维 甚至司法的公正。其次,不少媒体人自身法律素养不高,造成法治舆论缺乏专业性。这些使得法治舆论环境不佳,公民容易受到误导,阻碍了法治文化的建设进程。
二、公民要结合自己的社会角色参与到法治文化的建设中
(一)政府要成为法治文化建设的忠实维护者
首先,政府要守法。用法治的力量最大限度地限制政府权力,将政府的行为严格限制在法律的明确规定之下,“把公权力关进笼子里”。其次,政府要积极倡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核心理念。通过积极、有效地宣传,让以自由、正义、平等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核心理念深入人心。再次,政府要为法治文化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通过良法的公正实施实现社会公平,让民众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从而信法、尊法、用法,最终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
(二)执法、司法要提供健康的法治文化建设环境
首先,要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立公平正义、法律至上的法治文化价值体系。在培育法治文化的实践中,必须通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高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在法治实践过程中,要让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果切实起到安民、富民、惠民的效果。
(三)媒体要营造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首先,做到公平正义。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做到正心术、端行为、办事公、处事明,积极塑造现代媒体工作者良好形象。其次,做到客观真实。媒体人要深入实地真查、实报,不偏听偏信,不歪曲事实,切实担负起明辨是非、传播正能量的职责。再次,提高自身法治素养。针对法治实践当中的种种现象要有能力以法治思维去思考、评论、传播,积极传播正能量。
(四)公民要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活动
首先,要认真学法。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学法并非要深知熟识每部法律的具体内容,而是在学法中知法懂法,理解并铭记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从而真正地拥护和信仰法治。其次,要自觉守法。公民要自觉依据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再次,要敢于护法。公民不仅要做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还要做法治的坚定捍卫者。
(五)青少年要主动融入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活动
首先,自身要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树立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分辨能力,增加抵御犯罪侵蚀的定力和能力。其次,家庭要培养法治思维。父母要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强化自己的法治思维,通过以身示范,逐步建立孩子的法治思维。再次,学校要抓好法治教育。各级学校要把法制课作为必修课,配备专门的教师授课,经常性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使青少年知法、懂法和遵纪守法,做到“心中有法,警钟长鸣”。
以上就是我为你整理的法治文化建设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
如何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是以文化为载体,以法律法规为内容,用人性化、艺术化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和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而被大家认可和接受的一种文化,具有宣传、教育、引导、激励和娱乐等多种功能,是思想领域、文化领域、法治领域的重要工作,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加强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六五”普法中的主导和引领作用,对于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创新机制,夯实法治文化建设基础。必须要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机制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强化责任。二是落实保障。三是整合资源。
2、创新品牌,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活力。要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必须要发挥地区优势,在巩固、深化和创新品牌上下功夫求实效。一是巩固法治文化宣传广场。二是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三是打造法治文化生活馆。
3、创新载体,增强法治文化建设效能。法治文化建设的难点在于概念虚、基础弱、周期长、投入大、见效慢,必须要下细功夫、实功夫、慢功夫,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居民的法治意识,提升地区的法治水平。一是加强融合。二是抓好结合。三是注重整合。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需要抓好那些具体工作?
一、增强做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中央、省委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等若干重大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举措,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的有效途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紧密结合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实现法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良性发展互动,有利于夯实龙江法治建设的文化支撑,有利于创造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利于创造具有地域特色、体现当代法治建设方向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公民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意识,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习惯,使法治文化建设逐步成为全省广大公民的主动意识和自觉行动。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全省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织及其办事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做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注重特色,开拓创新,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提供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主要目标:通过不断拓展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逐步建设成与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体系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协调,与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建设相呼应,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相传承,集法律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观念。基本原则: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进程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寓于法治建设各个环节,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植入各种文化表现形式,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发展。坚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法治实践,丰富法治文化形式,使公民自觉接受法治的熏陶。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坚持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努力形成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品牌,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渗透力。坚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规律和特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拓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效途径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法治论坛、法治文化成果展,开展“法治人物”、“法制好新闻”评选,以及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故事宣讲、法制文艺汇演、法制电影巡映、法制书画展览等法治文化活动,扶持和鼓励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团体、电影公司等文化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成果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展示工作,扩大法治文化的引导力和影响面。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治场馆、法治画廊、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力争在3年之内,使法治文化阵地覆盖每个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发挥其功效。
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创作与传播。把法治题材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表演,电影、电视剧和动画制作,以及报刊、图书、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计划,着力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引导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发推广优秀法治影视戏曲作品,组织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制文艺、法制故事、法制漫画等作品,并适时组织作品征集等主题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法治文化作品评奖表彰工作。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平台,运用优秀文艺作品和优质文化服务感染人、熏陶人、影响人,促进公民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情感认同和心理认同。
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理论研究。积极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交流新途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理论研究,把握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丰富内涵和内在规律,优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传播艺术,力求把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要求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打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实的理论基础。
四、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市(地)、县(市、区)以及各系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强化考核措施,充分调动各有关单位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整合资源,加强队伍建设。依托各级各类艺术表演团体、群艺馆,建立法治文化的作品创作、文艺演出专(兼)职队伍。以有文艺文学创作、书画爱好专长的公民为骨干,建立基层业余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演出队伍,扶持民间艺人参与和开展适合基层的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活跃基层法治文化活动。
强化保障,确保工作推进。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建立以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自筹、社会各方面赞助的经费保障机制,结合城乡环境改造、市政建设、新农村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加大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培育和树立法治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组织法治文化建设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如何打造适合企业发展的法治文化
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开展: (一)网络平台 随著现在人手一手机,手机已离不开任何一名员工,所以可能给企业建立公众号,利用公众号来宣传企业的法治文化。 2.在企业的内部网站上加入法治文化,进行法治宣传。 (二)宣传栏 利用公司的宣传栏,定期进行法治方面的宣传。 利用公司的广播站,定期进行法治方面的宣传。 利用公司的图书室等,进行进行宣传。 (三)培训与教育 新入职员工的法治教育。 在职员工的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