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回应在飞机上拍内衣照遭开除,已申请再审,此事是否会出现反转?
不会出现反转了。 据悉,某航空公司空姐郭某在限飞期间跑到飞机卫生间脱下制服,只穿着内衣自拍,并将自拍照片发到了朋友圈。空姐郭某写了一张自己的性感内衣自拍:“飞机晚点了,我马上去洗手间试了一个新产品:裸感。穿上之后我的胸型就起来了。”空姐郭某是兼职做内衣推广的,但是不得不说郭某在飞机厕所自拍做内衣推广,也是够拼的!可以赚钱,但是赚钱的方式要合法,要符合道德。不是,航空公司发现郭某的行为后,以郭某利用工作时间搞私事,在网上发布有违公序良俗的不雅照片为由,解除了与空姐郭某的劳动关系。 郭某很不服气,她只是利用业余时间自拍发朋友圈。虽然内衣照尺度有点大,但他只是在自己的朋友圈发布,并没有在网上引起巨大的讨论。郭某认为公司与自己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于是启动法律程序。本案中,仲裁和一审均确认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但在今年的二审中,法院认为其自拍是在执勤,有损社会习俗,南航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 5月11日,郭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结果变了,真的很无奈。即使被网络暴力攻击,她也要发声!已向广东高院申请再审,高院已受理。郭女士说,自己平时很努力,拿了很多奖状和证书,可能是引起了别人的嫉妒才被截图举报的。直到现在,她也不知道是谁举报了她。也有网友认为,有时候,任何人都有无意的失误。从她后来主动删除的照片来看,她很快意识到不对劲。虽然有错,但是处罚太重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空姐回应飞机上拍内衣照被开除,已申请再审,法院的判决会有所改变吗?
关于空姐飞机上拍内衣照遭到开除一事,空姐回应已经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并且省高院已经受理。不过,省高院具体开庭的时间还没有确定,而基于普通群众不能随意议论案件审理的原则,所以不能随意猜测判决结果。因此,法院的判决是否会有说改变,暂时不能预估,也无法预估,最终只能等省高院开庭后才能知晓,相信法律会给出最公正的判决结果。 当事人郭某是南方航空的一名空姐,在2019年10月12日,因为流量管控,南航CZ3547航班发出航班延误的通知,导致旅游未能准时登机。这时,作为执勤人员之一的郭某,趁着等候旅客空隙,在飞机的洗手间内拍起了内衣自拍照,并且还把内衣照发到朋友圈,同时配上了介绍内衣的文案。虽说是自拍照,但是从郭某朋友圈的内容看,更像是在推广销售内衣。 郭某在发完朋友圈后不久,意识到自己是在执勤时间,于是马上删除了内衣照。可惜,虽然郭某发布的时间并不久,但依然还是被有心的网友发现,并被截图举报。接到举办的航空公司对郭某的行为展开核查了解,最终以郭某违法航空公司管理规定,影响航空公司形象、违法网络管理规定等理由予以开除处置。 遭到开除的郭某不服航空公司的处置结果,郭某认为,自己虽然在执勤时间内拍内衣照不对,但是很快就删除了内衣照,并没有给航空公司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失和影响,不至于遭受到开除这么严重的处置。于是,一纸状书把航空公司告上了法律,申请劳动仲裁。不过,经过审理,法院的判决结果是“航空公司开除郭某的处置合情合法”。郭某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表示不认同,因此,申请再审。至于再审的结果会是如此,就让我们一起等待最终的结果。
空姐回应在飞机上拍内衣照遭开除,非营利手段,她后续还会继续维权吗?
这位空姐在后面提起了诉讼。 这位美丽的南航空姐在2019年10月12日,由于南航CZ3547航班的流量控制,工作期间,这名空姐在飞机上的洗手间试穿内衣并拍了照片发到朋友圈。虽然她后来意识到不妥,撤回了,但还是被人用截图举报了。南航空姐在朋友圈发了两张内衣照,并配文:“飞机晚点,我马上去洗手间试一个新产品:裸感。真的跟没戴一样。超级无敌舒服。”看得出这个空姐应该是在做兼职,卖内衣的。 航空公司解雇她的原因是,虽然航班延误,但还在上班,只是空姐没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推销内衣,和工作无关,也违背了公序良俗。这位空姐被辞退后,一纸诉状将航空公司告上了仲裁庭,后又告上了法院。一审中,法院经审理,判决航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郭某。航空公司拒绝接受上诉。最终,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改判支持航空公司驳回的决定。 事实上,此次事件中的主要争论集中在两点:一、郭某在卫生间自拍,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南航认为,飞机没有停飞,只是航班延误,仍属于工作时间。郭某则认为,大家都在休息,而不是工作时间。第二,自拍不是大尺度的不雅照片。航空公司认为流出的照片不雅,有损公司形象,但郭某认为自拍很正常。现在,郭某已经维权成功。但不管怎样,作为一名15年工龄的空姐,郭女士还是要吸取教训。不要任性的去做一些事情,考虑到公序良俗。毕竟她的职业是空姐,在飞机的卫生间内拍摄这样的照片,还是不太妥当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空姐飞机洗手间穿内衣自拍发朋友圈被开除,法院:航空公司没错,你赞同吗?
空姐飞机洗手间穿内衣自拍发朋友圈被开除公司的行为有问题吗?郭某是南方航空的一名女乘务长。2019年10月19日,由于航班延迟起飞,她就在飞机洗手间内换了内衣,并自拍照片后发到了朋友圈,内容是她穿新内衣的感受。不过,在10分钟后,郭某感觉如此行为并不合适,就撤回了这条动态,但她还是因此被人举报了。南航遂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合同。郭某不服,遂将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小编看法本案属于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对此,《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就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在庭审中,被告就郭某严重违反南航的规章制度一事做出了如下说明:郭某拍照并发朋友圈一事发生在起飞前的准备阶段。 虽然出现了航班延误的意外情况,但此时仍属于工作时间;郭某在备飞期间未执行起飞安全准备的工作任务,反而在洗手间换内衣、发朋友圈,导致大量时间被浪费,这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郭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形象,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就被告的这些抗辩理由来看,郭某的确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干了和本职工作不相干的事。这的确属于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不过,《劳动法》的规定是只有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时,公司才可以单方面将劳动者开除。那么,郭某的行为是否可以评价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对这个问题,目前的劳动法律并没有具体解释,而是交给审理该类案件的各级法院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合理的裁量。 法院:航空公司没错对此,一审法院认为,郭某所为并不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形。被告开除郭某,已经侵犯了郭某的劳动者权益。对此,被告提起了上诉。而二审法院则认为,郭某作为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乘务长,理应具备完整的工作意识。虽说只穿内衣发朋友圈是无心之举,但以她的身份来说,该行为足以给被告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了该案,郭某的诉求被依法驳回。从合法性上讲,这个结果是法院行使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作出的,因此它就是合法的终审判决。即便它会带来争议,也不会影响案件的生效和执行。此外对郭某来讲,由于她的败诉证明了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所以她不能因此向公司索要违法开除的赔偿金。 总而言之,对于该结果,郭某也只能接受了。当然,如果她有证据证明二审的裁判存在错误,也可以向法院申诉,启动再审程序。那么各位读者,对此案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