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第一部较为成熟的土地法
法律分析: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928年12月,湘赣边界工农兵苏维埃政府颁布了第一部较为成熟的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 法律依据:《井冈山土地法》 从1927年开始,直到1948年春,土地法大纲以彻底“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为基本原则,改正了土地法的缺点,对重大政策原则问题,作了更妥善的规定。
第一部较成熟土地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第一部较为成熟的土地法是《井冈山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实行土地改革的第一次尝试,是1927年冬至1928年冬土地斗争经验的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颁布的第一部土地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一部比较成熟的土地法是啥
法律分析:第一部比较成熟的土地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