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多长时间属于次新股
上市一年以内属于次新股。次新股的内涵是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相应变化的。一般来说一个上市公司在上市后的一年之内如果还没有分红送股,或者股价未被市场主力明显炒作的话,基本上就可以归纳为次新股板块。在临近年末的时候,次新股由于上市的时间较短,业绩方面一般不会出现异常的变化,这样年报的业绩风险就基本不存在,可以说从规避年报地雷的角度来说,次新股是年报公布阶段相对最为安全的板块。影响新股定位的因素大体有两个:1、内在质地,行业前景、竞争地位、经营管理状况等是决定定位的主要依据;2、上市时指数的相对位置,指数在高位时,整个市场的价格体系重心较高,首日就能获得较高的定位,存在价值被高估的可能,短线机会不多。次新股没有资金和市值要求,只要有股票账户就能购买,次新股是指新股上市后一段时间内的股票,一般1-3年的新股都能划分到次新股的范围内。投资者要注意的是次新股的交易风险较大,因为次新股比较受游资的欢迎,时常会被炒作,特别是中小板块的次新股,但次新股股价弹性也较大,次新股基本上没有阻力,一旦启动行情,上涨的空间也较大。计划参加新股申购需要在T-2日(T日为网上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内,账户里必须日均持有1万元以上市值的股票,才符合申购摇号的要求。打比方我想在8月23日参与新股申购,日期的开始从8月19日算,往前减20个交易日,也就是7月22日起,自己的账户要有市值维持在1万元以上的股票,才有机会得到配号,所拥有的市值也会随之变高,能够拿到手的配号的数量也就更多。只有当自己获得中签区段内的分配号,才能完成对中签的那部分新股的申购。
股票上会通过后多久上市
申请IPO新股发行要经过证监会的审核,IPO审核是指证监会开会针对提出申请IPO上市的公司进行讨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获得上市资格、可以发行股票上市。反言之,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将无法获得上市资格。从过会到取得IPO批文、再到发行股票上市,这其中都有哪些关键环节呢?
今年3月12日,十八届发审委上演了“首秀”,审核通过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仅仅10天后,3月22日晚间,证监会发布消息称,已按法定程序核准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公司经与承销商、交易所协商,最终于4月3日开启了新股申购。
从过会到取得IPO批文,天味食品上演了IPO发审的极速时刻。而在十八届发审委履职前,A股最快过会速度是由富士康创造的。公开信息显示:富士康2018年2月1日上报招股书申报稿,同年2月9日招股书申报稿和反馈意见同时披露,2月22日招股书预披露更新,3月8日通过发审会。从申报到上会仅用了36天,打破了此前的上会纪录,而以往排队上市的企业在此环节至少需要等待半年时间。但是,通过发审会的富士康,足足等了100天才领取到IPO批文。
那究竟过会后还需要经过哪些关键环节才能够核发批文?又需要多久才可以实现上市?今天就来详细梳理一下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的工作流程。
基本审核流程
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证监会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审核中的关键环节
在经过受理和预先披露、反馈会、预先披露更新、初审会后,申请首发的发行人将进入发审会审核环节。
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会进行审核工作,发审会由审核人员向委员报告审核情况,并就有关问题提供说明,委员发表审核意见,发行人代表和保荐代表人各2名到会陈述和接受询问,聆询时间不超过40分钟,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发审会认为发行人有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问题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后告知保荐机构。
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工作在按要求回复发审委意见后进行。如没有发审委意见需要回复,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行封卷。
同时,发行人还需披露会后事项。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发生会后事项的需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会后事项材料,审核人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如申请文件没有封卷,则会后事项与封卷可同时进行。
核准发行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及时报送发行承销方案。
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发行人领取核准发行批文后,无重大会后事项或已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的,可按相关规定启动招股说明书刊登工作。
在发行审核的过程中,证监会还根据特殊行业企业的具体情况,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是否同意其发行股票的意见。如收到举报材料,将依程序处理。在发行审核过程中,证监会还将按照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的相关要求组织抽查。
审核通过后,多久可以上市
从过会到核发批文,中间还需经过封卷、会后事项、报送承销方案等关键环节,此外,还可能涉及到特殊行业的特殊要求、信批质量抽查等事项,由于发审委审核节奏不同、发行人情况不同等原因,企业过会后到取得IPO批文的时间也不尽相同。
同样的,全部审核通过后多久可以实现上市,其实也没有确定的时间,因为时间长短主要看上市流程手续、分销手续办理进度的快慢。一般来讲,IPO审核通过后,如果各项手续办理速度较快,一个月左右即可发行股票。
近两年,证监会完善多层次股权融资体系,优化了内部审核机制,使得IPO从申报到发行的审核周期有了明显的缩短。IPO上市发展更趋于常态化,显著提高了直接融资效率,进一步为企业去杠杆、降成本带来助力。
新股上会到审批时间
一般来说,新股申购完成后过8-14天新股就会上市交易,新股中签之后也可能会因为特殊情况出现延迟上市的情况,但是一般不会超过14天。在新股上市前,上市公司会先行发布上市公告书,具体的上市时间在上市公告书中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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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受理新股申请到上会需多久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上市公司应该在6个月内完成增发,超过六个月的,核准文件失效,需重新申请核准。 时间的长短主要看该公司的财务上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对该公司提出的上市招股书进行审核和修改,然后和保荐人进行磋商修改。很多企业的财务报表得修改好多次才符合要求。 ------------------------------------------- 证监会新股IPO审核工作流程 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见面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 一、基本审核流程图 二、首发申请审核主要环节简介 (一)受理和预先披露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以下简称《行政许可程序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部在正式受理后即按程序安排预先披露,并将申请文件分发至相关监管处室,相关监管处室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主板中小板申请企业需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 (二)反馈会 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说明的问题。 反馈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反馈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参会人员有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和处室负责人等。反馈会后将形成书面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反馈给保荐机构。反馈意见发出前不安排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与审核人员沟通。 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进行回复。综合处收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登记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按要求对申请文件以及回复材料进行审核。 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如有必要也可与处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 审核过程中如发生或发现应予披露的事项,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及时报告发行监管部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初审工作结束后,将形成初审报告(初稿)提交初审会讨论。 (三)见面会 反馈会后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见面会。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监管部相关负责人、相关监管处室负责人等。 (四)预先披露更新 反馈意见已按要求回复、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且需征求意见的相关政府部门无异议的,将安排预先披露更新。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发行监管部将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审会材料和用于更新的预先披露材料,并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安排预先披露更新,以及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 (五)初审会 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反馈意见回复情况。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发行监管部相关负责人、相关监管处室负责人、审核人员以及发审委委员(按小组)参加。 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审核人员修改、完善初审报告。初审报告是发行监管部初审工作的总结,履行内部程序后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发审会。 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发行监管部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报告,并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上发审会的准备工作。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行人尚有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六)发审会 发审委制度是发行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目前主板中小板发审委委员共25人,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共35人,每届发审委成立时,均按委员所属专业划分为若干审核小组,按工作量安排各小组依次参加初审会和发审会。各组中委员个人存在需回避事项的,按程序安排其他委员替补。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会进行审核工作。发审会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进行表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规定,发审委会议审核首发申请适用普通程序。发审委委员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会前需撰写工作底稿,会议全程录音。 发审会召开5天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等。首发发审会由审核人员向委员报告审核情况,并就有关问题提供说明,委员发表审核意见,发行人代表和保荐代表人各2名到会陈述和接受询问,聆询时间不超过45分钟,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发审会认为发行人有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问题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后告知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收到发审委审核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回复。综合处收到审核意见回复材料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按要求对回复材料进行审核并履行内部程序。 (七)封卷 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工作在按要求回复发审委意见后进行。如没有发审委意见需要回复,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行封卷。 (八)会后事项 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发生会后事项的需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会后事项材料。综合处接收相关材料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需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按照会后事项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如申请文件没有封卷,则会后事项与封卷可同时进行。 (九)核准发行 核准发行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及时报送发行承销方案。 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发行人领取核准发行批文后,无重大会后事项或已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的,可按相关规定启动招股说明书刊登工作。 审核程序结束后,发行监管部根据审核情况起草持续监管意见书,书面告知日常监管部门。 三、与发行审核流程相关的其他事项 发行审核过程中,我会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其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限主板和中小板企业)。特殊行业的企业还根据具体情况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进发行审核工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沪、深两家交易所的服务功能,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首发审核工作整体按西部企业优先,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拟上市企业审核进度的原则实施。同时,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情况,对具备条件进入后续审核环节的企业按受理顺序顺次安排审核进度计划。 发行审核过程中的终止审查、中止审查和恢复审查按相关规定执行。审核过程中收到举报材料的,依程序处理。 发行审核过程中,将按照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的相关要求组织抽查。 发行审核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发行监管部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根据内部工作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