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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什么
提示: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什么

法律主观: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住房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指有关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偿还等环节有机构成的整个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原则进行归集。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即凡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城镇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其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职工个人公积金帐户。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按“统一管理”的原则管理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各地人民政府设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责权利一致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一律由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指定的专业银行办理;三.按“专项使用”的原则运用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建、大修住房。如果职工积累的公积金(包括基本户成员即其直系亲属积累的公积金)不足付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为了保障职工公积金权益,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什么?
提示: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住房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指有关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偿还等环节有机构成的整个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原则进行归集。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即凡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城镇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其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职工个人公积金帐户。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按统一管理的原则管理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各地人民政府设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责权利一致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一律由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指定的专业银行办理;
三.按专项使用的原则运用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建、大修住房。如果职工积累的公积金(包括基本户成员即其直系亲属积累的公积金)不足付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此外,为了保障职工公积金权益,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一、住房公积金可以交首付吗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用来交首付。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相关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住房公积金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提示:

住房公积金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4月3日开始实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1999年4月3日发布并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摘要】
住房公积金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的?【提问】
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4月3日开始实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1999年4月3日发布并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回答】
是否所有国有企业都必须按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提问】
不是每个企业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目前,机关事业单位是做到为每一个员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国有企业基本上也都交,私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基本上都不缴。国家强调必须缴交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有条件的企业才缴交五险一金(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回答】
我们是一家县属国有企业供排水公司但老总是公务员身份工资不在企业发而我们的效益好确没有交纳住房公积金可否要求企业缴纳【提问】
可以要求企业缴纳【回答】
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员工是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但是员工需要承担个人缴纳的部分。如果因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而造成员工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那么是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回答】

住房公积金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提示:

住房公积金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你好,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4月3日开始实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1999年4月3日发布并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9

、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摘要】
住房公积金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的?【提问】
你好,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4月3日开始实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1999年4月3日发布并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9

、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回答】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制度
提示: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制度

住房公积金是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一、公积金可以跨市使用吗
公积金可以跨市使用。根据相关规定,自从2017年7月1日开始,用户均可以通过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异地转移接续的业务,即相关业务也就可以跨市使用。在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用户需要同当地的公积金中心联系并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即可在异地使用公积金。
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具体是指企事业单位为其在职职工所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金。在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都需要为职工缴纳住房储蓄金,但是公积金的制度只在城镇建立,农村地区不建立相应的公积金制度。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以及职工个人两方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经由单位代扣之后,连同用人单位缴纳的一份,将会共同缴存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 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五险一金有什么用啊
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三、公积金可以补缴吗
公积金可以补缴。单位为个别员工补缴公积金,个人补缴月份超过6个月或一次性补缴超过10000元的,需要提供补缴员工工资单、补缴说明、《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汇总核准表》。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制度
提示: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制度

住房公积金是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