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一拆是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是城管(综合)执法、其它是辅助的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改一拆是什么
三改一拆,是指浙江省政府决定,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省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三年行动。 全面开展对城市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拆除全省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在“三改一拆”行动中,要充分体现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的要求。 寸土寸金的街道及商圈已使得区域发展难以容纳更大的空间,新近引进的产业面临无处安放的境遇。旧村、旧住宅区、旧厂房的改造保障了重大工程项目的有序推进,发展空间瞬时延伸,为海曙区老城焕发新活力、改善民生福祉装上了新“引擎”。 通过‘三改一拆’逐步淘汰档次较低、产业相对落后的企业,会迫使企业转型升级,这对于整个区域亦有‘大浪淘沙’的作用,从这个方面来说,‘三改一拆’可倒逼落后企业转型升级。 扩展资料: “三改一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明确目标。2013年3月份前,各市、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情况和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由各市政府核实汇总后上报省政府。 省政府根据摸底情况制定全省“三改一拆”行动总体目标和工作方案,向各市政府下达年度任务指标。各市、县(市、区)政府同步研究制订“三改一拆”行动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落实措施、全面推进。2013年4月至2015年底,各市、县(市、区)政府全面开展“三改一拆”行动,建立健全“三改一拆”行动项目台账,分阶段、分区域、分子项列出重点项目和制定政策措施,省政府定期进行督查与通报。 省级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别制定出台支持“三改一拆”行动的政策意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巩固成果。2016年上半年,省政府对全省“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表彰,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三改一拆”行动成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改一拆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人大代表畅谈“三改一拆” 转型高地拆出成长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