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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康德哲学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康德哲学的主要观点是: 1、康德认为:在认识中,不是心灵去符合事物,而是事物要符合心灵。这后来被心理学所认同,在丹尼斯·库恩《心理学导论》中被解释为知觉预期,这一章连同在一起的还有知觉习惯与知觉学习。我们所遭遇的事物,如果在预期之中便觉得很正常,反之便是始料未及,偶然性就是这样发生的,它使人生更加丰富多彩而不是重复。 2、康德认为,人类在其经验之外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本领,用之来认识自己和外界事物。心理学大师荣格的集体潜意识便来源于此,而事实正是这样,比如:狗天生不爱吃鱼,而猫天生不能游泳,在吉布森和沃克的视崖实验中,婴儿要等六个月大时才能解锁。他的先验论说的正是先于经验,知识可以由经验获得,但不一定都来源于经验。 3、康德认为,在心灵之外,还有独立存在的物自体,它隐藏在现象之中而我们无法得知。解析如下:我们感觉到的物体是经过自己大脑皮层整合过的东西,已经不是物体的原相,而那个原相隐藏于现象之中,只有通过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才能得到真相的一窥。 康德哲学的著作: 康德写了三本重要的书: 《纯粹理性批判》 讲人如何认识世界—真。《 实践理性批判》讲人的伦理规则是如何—善。前者的对象是现象界,后者的对象是本体界。 在现象与本体之间,有一道不可超越的鸿沟,在鸿沟上架起一坐桥,使现象过渡到本体。这座桥梁,便是自然的目的性。它包括了美感—美。意即自然界藉著人主观的美感,过渡到其目的,即客观的本体。这包括美感的自然目的性,便是第三本书《判断力批判》的主要内容。
2,康德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康德的“三大批判”构成了他的伟大哲学体系,它们是:“纯粹理性批判”1781年、“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和“判断力批判”1790年。 康德总结了三条先验的道德原则:1、“要只按照你同时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这是道德原则形式上的可普遍化要求。以定言判断表示的绝对命令,作为一个先天的综合命题,它的必然性,不是来自前提,也不是来自经验,其必然性、约束性、强制力只能来自行为准则符合规律的普遍性。在此条件之下,“我应该做什么”,主语人称的置换丝毫不会影响宾语的内容。2、“不论是谁,在任何时候都不应把自己和他人仅仅视为工具,而应该永远看作自身就是目的。”这是道德准则质料方面的要求。它是依据第一条准则推衍出来的。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存在本身就是目的,具有价值。因此,以普遍化原则推之,他也应该同样地对待其他理性存在者。3、“全部准则通过立法而和可能的目的王国相一致,如像自然王国一样。”这是从整体上对全部准则作完整的规定。它所表达的涵义实际上就是“意志的自律”:人既是道德法则的制定者,又是其执行者。故而,人是自由的。动物听任本能的摆布,而人则由道德律统率,克服欲望的支配从而使人超脱于动物。诚如梯利所言:“道德规律表现人的最内在的自我,道德规律是他的命令,是每一个有理性的人的命令。人要求遵守道德规律,也就是他的自律。 延伸阅读: 伊曼努尔·康德(德文:Immanuel Kant,1724年4月22日—1804年2月12日),出生和逝世于德国柯尼斯堡,德国哲学家、作家,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其学说深深影响近代西方哲学,并开启了德国古典哲学和康德主义等诸多流派。康德是启蒙运动时期最后一位主要哲学家,是德国思想界的代表人物。他调和了勒内·笛卡儿的理性主义与弗朗西斯·培根的经验主义,被认为是继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后,西方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